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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这些事你必须知道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佳节氛围。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严防“四风”、树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正确价值观,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莫负皎皎清月,勿陷贪腐深渊,守住廉洁底线,留得幸福团圆。如何严防“隐形四风”“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须谨记“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 廉洁自律“十严禁”要谨记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三、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行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会员卡、支付凭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 六、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藏场所; 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廉洁自律“十不准”放心上 一、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不准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三、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四、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请吃; 五、不准借开会、考察、调研、培训、加班等名义用公款旅行、大吃大喝; 六、不准利用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高档菜肴; 七、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八、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司购销、工程项目建筑、招投标、融资、房屋出租及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经济活动; 九、不准借婚丧、升迁、升学、节日、迁居、生日、住院等事宜,收受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品红包、购物券等; 十、不准私分、侵占、挤占或挪用公司财物。 |